這是4月8日下午五點所拍攝的照片,呈現出目前A棟走廊機車凌亂的停放情形
原本寬約5公尺的A棟前廊被機車隨意停放到只剩下不到1公尺的空間供行人行走
A棟走廊有四個小花圃,如果在小花圃前停放機車會導致行人行走空間被大幅壓縮

另外,A棟大門原本有三個『ㄇ』型不鏽鋼管前後交叉放置來隔出A棟住戶進出的空間,現也有一個不鏽鋼管也因不明原因而消失了
。

經過管委會諸位委員的討論之後,針對A棟走廊的空間規劃有了新的想法.......
在A棟走廊地面以白色油漆標示出機車停放區,將可停放機車的區域表示清楚。

在小花圃的地面上劃設『禁停黃色網狀格線』,並放置數個中型盆栽佔位,避免住戶停放。

下圖為重新規劃之後的A棟走廊平面圖

共規劃出三塊可供民眾停放機車的區塊,另外將設置四個『禁停機車區』。
如此,預估可以讓出將近一半的空間供行人行走。
原本寬約5公尺的A棟前廊被機車隨意停放到只剩下不到1公尺的空間供行人行走
A棟走廊有四個小花圃,如果在小花圃前停放機車會導致行人行走空間被大幅壓縮

另外,A棟大門原本有三個『ㄇ』型不鏽鋼管前後交叉放置來隔出A棟住戶進出的空間,現也有一個不鏽鋼管也因不明原因而消失了
。
經過管委會諸位委員的討論之後,針對A棟走廊的空間規劃有了新的想法.......
在A棟走廊地面以白色油漆標示出機車停放區,將可停放機車的區域表示清楚。

在小花圃的地面上劃設『禁停黃色網狀格線』,並放置數個中型盆栽佔位,避免住戶停放。

下圖為重新規劃之後的A棟走廊平面圖

共規劃出三塊可供民眾停放機車的區塊,另外將設置四個『禁停機車區』。
如此,預估可以讓出將近一半的空間供行人行走。
會議紀錄 (6)
A棟機車位應全數撤除
A棟機車位應全數撤除.應立告示牌請員警加以取締.應實在不方便及雜亂巷內機車道應也規畫撤除
巷內機車道應也規畫撤除,汽車出入實在不便不知是否可請市公所墈查重新規劃.後方已有規畫機車停車區巷道中影響來車嚴重不應設機車位根據之前詢問台北縣政府關於431巷機車格的設置是否合法?縣政府的答覆是:該社區431巷寬度未滿8公尺設置機車位乙節,查依臺北縣機器腳踏車停放規定第二條第六項:「巷道寬度七公尺以上(含)至八公尺者,單行道雙邊得開放停車;雙行道單邊禁止停車為原則,得視交通狀況可規劃雙邊停車。」 既然現今本社區及對面社區機車停車空間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要完全禁止機車停放431巷實在有點窒礙難行且不合常理。 或許可以考量的是:是否規劃成斜向的機車停車格來增加汽車的會車空間。